10.3969/j.issn.1672-1500.2018.02.005
法制视角下"高校去行政化"革新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大学是独立法人,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但是与法律规定相背离的是,高校行政化趋势日益明显.《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提出"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从国家法制层面及政策导向上看,推进高校去行政化势在必行,文章主要从法律层面探讨高校去行政化的必要性,并提出解决高校去行政化的对策建议.
高等教育、去行政化、行政管理、法制建设、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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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6(行政法)
2014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SYSK2014-17-01
2018-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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