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16.03.009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与美国法律下的儿童权利
美国法律的发达、法治的完善,使自己戴上了“民主国”的荣誉皇冠.皇冠的光环也带来了重大的压力.《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以下简称CRC)获得一些国家批准加入后于1990年9月2日正式生效.目前,已经有超过140个国家已经签署或是通过了该公约.对于人权文件如此快速又广泛的接受,充分的证明了世界范围内对于儿童的重视.但是美国到目前为止并没有批准该公约,是否意味着美国实质上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它既不民主也不法治,只是一个驱壳.文章简要的分析美国没有批准该公约的原因,同时笔者通过CRC与美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与CRC13-16条进行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美国法律、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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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9(民法)
2016-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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