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15.03.004
媒体侵权之预防
新闻自由本身是媒体的一种特殊权利,是新闻行业不断发展前进的保障,但任何自由的行使都存在一定的界限.如果自由的行使超过一定的界限,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则构成媒体侵权应依法受到制裁.新闻自由与新闻侵权的矛盾是权利之间和权利与在一定程度上的权力之间的冲突.对新闻侵权予以明确、合理的法律规定是非常必要的,有助于新闻媒体在自身权利的范围内进行新闻活动,预防媒体侵权.媒体应当采取避免新闻侵权的方法,同时积极地应对新闻官司.
媒体侵权、新闻自由、抗辩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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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9(经济法、财政法)
2015-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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