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15.01.035
非法集资问题的刑法审视
非法集资犯罪并非一个刑法上的罪名,而是由一系列具体犯罪所组成的罪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体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两大罪名.判断非法集资行为是否入罪,可根据是否具有“吸款”行为、是否具有偿还意图以及集资是否用于生产经营的三段式梯阶.对非法集资犯罪应防患于未然,通过科学的立法、良性的宣传和规范的管理,来铲除非法集资犯罪的土壤.
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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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23(刑法)
2015-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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