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15.01.020
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
关于公司在我国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问题,理论界观点各异.各观点均有其合理性,但因缺乏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全面分析及与民事诉讼理论的综合衔接,部分观点也有其局限性.结合我国法律规定和民事诉讼理论,并借鉴域外相关规定,应将公司界定为股东代表诉讼中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股东代表诉讼、公司、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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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2015-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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