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12.03.044
运用“刺破公司面纱原则”引入仲裁第三人的正当性分析
文章以"刺破公司面纱"案件为例,阐述了仲裁第三人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即一方面其并不违背仲裁的意思自治原则,而是在对当事人意思自治限缩条件下对意思自治的真正实现,是仲裁的价值目标所向;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法律并不能在仲裁第三人之外提供有效的替代性措施。
公司面纱、仲裁第三人、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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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7(法学各部门)
2012-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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