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12.03.036
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工作机制的改进
检察机关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与基本参与者,应当积极主动的改进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打击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完善监督行政执法的工作机制和对社区矫正的监督工作机制;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的工作机制;健全职务犯罪的惩防工作机制。
社会管理创新、检察机关、工作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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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3(中国法律)
2012-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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