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12.02.020
我国行贿罪的立法完善
传统刑法理论认为行贿罪与受贿罪是对合性犯罪,故而遵循"双打"的策略,即在打击受贿的同时也不放松对行贿罪的惩处,但受诸多因素影响,司法实践中的行贿罪已经发生异化从而背离立法初衷。为了更有利地打击贿赂犯罪,应当调整刑事政策,引入举报豁免制度与污点证人制度,从内部瓦解行、受贿双方的同盟关系以更有力地打击贪污腐败。
行贿罪、受贿罪、举报豁免、污点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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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36(刑法)
201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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