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10.01.020
我国司法ADR制度的构建
司法ADR是顺应法治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具有广泛适用性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司法ADR制度必须符合我国国情,我国司法ADR制度的设置应当采取审前调解模式,适用一定类型的案件,并实行调解人员与审判法官分离制度.
民事纠纷、司法ADR、必要性、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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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8年度重大项目"民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与实证研究"08JJD820174
2010-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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