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10.01.007
行政命令与行政处罚程序和谐关系之构建
行政命令与行政处罚是两种不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者在实体上相互区分的同时,在程序上又相互联系,这种联系建立在二者都可针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的基础上,表现为程序上的排他关系、并行关系或优先关系,其中以命令前置为原则的程序优先关系是一种和谐的程序关系,它不仅体现了执法手段从轻到重的和谐,也体现了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和谐,构建这种和谐的程序关系对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行政命令、行政处罚、命令前置、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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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2010-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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