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05.03.001
国家与政府在经济法中的定位
"国家"和"政府"这两个概念在经济法语境下的使用多存在混乱.这种混乱集中表现在经济法的本质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还是政府干预经济之法,以及经济法的主体是国家还是政府的问题上.政府干预是国家干预的一种实现手段;政府是经济法的主体.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可以给国家和政府在经济法中一个合理的定位,而这对于经济法理论体系的构建和经济立法的完备都将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干预、政府干预、经济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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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经济法、财政法)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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