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04.04.012
不作为与紧急避险的若干辨析--从一起怠于救人案谈起
消防队员怠于救助困于大火中的小孩致使小孩丧生.对于消防大队和消防队员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消防队员的行为违反刑法中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从行政不作为的角度客观评价消防大队和消防队员的行为.正确予以认定的前提是准确界定不作为与紧急避险的异同.
火灾、怠于救人、紧急避险、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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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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