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03.01.004
论债权人的代位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为债的一般担保方式之一.代位权制度突破了传统的债的相对性原则,突破了传统代位权制度的"入库规则",对保障交易安全及债权人权利实现有重要意义.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诉讼方式进行.代位权的客体应是合法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非专属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诉讼地位、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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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2(民法)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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