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修《明史》关于南明历史纂修的讨论
南明历史书法,是清朝官修《明史》的一个重要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南明抗节人臣的表彰与南明帝王史事的处理.从康熙中期正式官修《明史》到王鸿绪刊刻《明史稿》,再到殿本《明史》刊布,官修《明史》关于南明历史书法的讨论发生了一些显著变化.对于南明抗节人臣,起初一本“周之顽民,即殷之义士”的忠义原则,主张大肆表彰忠节,到后期则取法《宋史》、《元史》表彰易代之际人物的做法,表示“不没其实”,但在历史叙述上更多地叙述明亡以前史事,而略写南明时期抗清事迹.关于南明帝王史事,由最初讨论为依据《宋史·瀛国公纪》体例,附于《崇祯帝本纪》论赞之末,到独成《三王传》,附于《诸王列传》之后,而最终改置于其始封诸王之末.这样的做法,明显地体现了清朝官方弱化南明历史的政治企图和学术倾向.
清朝、官修《明史》、南明历史、书法
K092(史学史)
2013-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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