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史官制度与国史纂修
拓跋鲜卑由游牧部落拓定中原,建立魏国,文籍制度实现了从刻木记事到设置史官的转变.皇兴中,置著作局;太和中,置集书省,形成了著作与记注两套机构和较为完善的史官制度.”国史案”之前,著作官不常置,有撰事则设.和平元年(460)复置史官,著作官常态化;太和十五年(491)设左、右史,记注官常置.史官制度保障了国史修撰,北魏前后八次撰修国史,为魏收纂修<魏书>积累了材料.而且,北魏的史官制度又影响了东魏、北齐乃至隋唐.
北魏、史官制度、国史纂修、《魏书》
K092(史学史)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06JJD770005
2010-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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