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0120.2007.03.011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初探
根据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机关关于"转类"审批和"转权"审批进行了探讨.重点对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收回与无偿收回问题进行了讨论,"有偿"收回和"无偿"收回的主要区别在于土地增值的归属,"无偿"收回并非绝对的"无偿",应分别不同情形区别对待.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
D922.33(中国法律)
2007-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