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83/j.cnki.sxss.2022.0713
数字劳务平台就业者权益保障体系构建
依托数字平台企业的新就业形态迅猛发展,成为促就业、惠民生的重要抓手.与此同时,数字平台劳务用工过程中"去劳动关系化"与"再劳动关系化"屡见不鲜,带来了就业不稳定、劳动争议增多、劳动不公正等问题,损害就业者权益,使其处于弱势地位.依靠我国传统法律对此难以发挥充分的救济作用,数字平台就业者只能根据实际情况理性选择就业者法律保护路径.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数字平台经济发展和数字平台就业者权益保障双赢的效果,应让多方主体参与构建就业者权益保障体系,具体而言,就业者和数字平台应增强自身权责意识、人社部门应健全就业者社会保障制度、政府部门应构建多部门参与的数字平台就业关系监管体系、司法部门应加强对就业者权益的司法保护,此外还应探索建立就业者维权公益组织,以加大数字平台就业者权益保障的力度.
数字劳务平台用工、数字劳务平台就业者、算法技术、去劳动关系化、再劳动关系化、劳动者权益保护、权益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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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41(劳动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ZD177
2022-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55-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