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法的改革及意义
自1993年正式通过《共同体商标条例》以来,欧盟范围内两种并行的商标制度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一方面是依托《共同体商标条例》所建立起的共同体商标制度,另一方面是通过《协调成员国商标立法指令》调和的各成员国国内商标制度.然而,随着欧盟商标制度的运行,实践中的种种问题逐渐凸显.为了深化欧盟商标制度一体化进程、促使欧盟商标制度更加现代化,经过近10年的改革之路,欧盟最终于2015年12月正式通过了欧盟商标制度的一揽子改革方案,其中涉及两个法律文件:取代原指令的《欧盟第2015/2436号指令》与修订后的《欧盟第2015/2424号条例》.此次商标法改革对主管机构的名称、注册程序、收费标准、涉嫌商标侵权的过境货物、商标保护程度等多个方面都做了重点调整.欧盟作为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政治经济组织,其商标法改革不仅将对欧盟内部产生影响,对商标的国际保护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值得我国加以关注.
欧盟商标、商标法改革、欧盟商标条例、欧盟知识产权局、过境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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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3.3(民法)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2016年专项课题“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ZX160201
2017-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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