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42/j.cnki.issn1671-816x.2020.05.003
后脱贫时代生态补偿立法体系的构建
后脱贫时代要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生态补偿的减贫作用与发展促进作用必须同步彰显,构建生态补偿立法体系对此具有制度指引作用.面对当前生态补偿零散立法中存在的概念表述不一、理念存异、定位不准、功能局限与手段单一的问题,构建生态补偿立法体系要从保护激励、资源配置、手段多元与跨界补偿等方面入手,加强生态补偿立法专门化、定位生态化、手段市场化、功能综合化和规制整体化.
后脱贫时代、生态补偿、立法体系、生态资本化、补偿综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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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6(法学各部门)
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攻关研究项目 2019CX095
2020-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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