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业保险在社会风险防范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例的探讨
随着转换政府职能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主导的商业保险应当在社会风险防范体系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在我国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背景下企业经济需求与市场智慧的一个典型体现,体现了从静态监管思路向市场化选择转化的大趋势,其与工伤保险互相配合,可以起到市场选择与行政强制相结合、互相补充的作用.在现代社会商业责任保险发挥着越来越重大的作用,具有弥补行政刚性规定的不足、督促企业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与配合行政监管手段实现“社会共治”目标的优势.政府应更多摒弃强制性监管思维,以鼓励性措施引导和激励商业保险在现代社会风险防范体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社会风险防范、市场化选择、商业责任保险、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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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司法制度)
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重点项目JUSRP51414A
2017-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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