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16X.2014.10.005
自然法学派的法律发现观及启示
在自然法学看来,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律只能加以发现,不可以以人为的方式进行创造.这种发现法律的观点显然是基于立法的视角.在法学实践品性的观照下,这种法律发现观已然失去了“市场”.不过,司法视角下的法律发现观依然没有放弃对“理性”的追逐.
自然法学派、法律发现、法律方法、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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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993-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