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16X.2011.01.021
实现我国公民行政救助权的法理分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给付行政的盛行,行政救助作为行政机关的责任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保障公民特别是弱势公民的生存权利,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机制.行政救助权只有在承认其是公民的权利,给予行政救助是行政机关的义务,在权利--义务的统一体中分析研究才能使其获得法理上的根基.才能真正地实现公民的行政救助权.
行政救助权、生存权、行政给付、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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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1-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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