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16X.2007.02.027
澳大利亚家庭法的家事调解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内外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国的调解制度在调解主体和调解方式上暴露出一些问题,通过介绍澳大利亚家庭法的首要争议解决制度(PDR)的内容,重点研究调解制度的适用与排除条件,找出我国调解制度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一些个人的建议.
首要(主要)争议解决制度、家事调解、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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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2(法学各部门)
2007-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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