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16X.2003.03.007
论公民维护公共秩序
遵守公共秩序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而公民维护公共秩序的法律地位长期以来在法律上未予明确,这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并不相符.在新时期,像劳动权、受教育权一样,维护公共秩序应当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公共秩序、社会利益、基本权利、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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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4.5(国家理论)
2004-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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