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权于民:在清晰的土地产权基础上构建农民权利体系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农村的社会矛盾也经历了聚集、破解、再次聚集、又再次破解的过程.其轨迹是,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矛盾,经过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予以了破解;沉重的农村税费负担支撑起的农村公共服务,在2006年停止征收农业税、加大政府对农村的投入之后也予以了化解;目前,在新一轮城市化的浪潮中,农村土地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农村矛盾的焦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为自己争取平等合理的劳动收益权;摆脱沉重的农村税费负担,是农民为自己争取平等的公共服务享有权;农民对自己承包土地使用权利的保护,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维护,也是在更基础的意义上主张自己的权利.
农民权利体系、土地产权、还权于民、产权基础
F320;D90;D621.5
2012-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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