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中“公有制为主体”的看法——访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林泰教授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直坚持和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是随着共产党的实践探索而逐渐确立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并提出要“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1”(P4)党的十二大指出,“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经济的基本制度”,”2”(P21)十二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3”(P568)党的十三大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
F121(中国经济)
2020-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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