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拒斥西方“宪政”思潮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政体以及社会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同维护资本主义制度、保障资产阶级利益的西方国家的宪法有着本质的区别,党领导人民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并不是西方所谓的“宪政”.
社会主义法治、人民民主专政、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依宪执政
A81(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5ZDA006
2016-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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