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基本经济制度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的.马克思主义揭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规律,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推进.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程度,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来说尤其如此.今天,虽然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我国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多层次的生产力水平,客观上要求有多种所有制与之相适应,因此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具有必然性和长期性.我们在肯定非公有制经济积极作用的同时,也看到它消极的一面,要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加以有效引导,限制非公有制经济的消极面,扩大它的积极面,使之成为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F043(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
2010-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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