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2528.2006.05.005
研究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建设性功能--"构建和谐社会"、"共建和谐世界"的哲学寻思
马克思主义不仅具有革命性功能,还具有建设性功能.辩证法本质上既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又是"继承的和建设的".矛盾的统一性、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运动(含矛盾的转化)是对立统一规律的三个基本范畴.矛盾的转化、包括矛盾双方主次地位的互相转化不属于矛盾的统一性范畴,而属于矛盾的运动范畴.矛盾的转化包括许多其他类型,其中矛盾双方的融合转化最为重要.它实质上是以一方中合理的、有生命力的成分和因素为主,以另一方中合理的、有生命力的成分和因素为辅的重组式转化、"扬弃"式转化.在当代,这种类型的转化尤值得重视.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贡献,主要在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建设性功能并用于指导中国改革和建设的实践.
马克思主义、建设性功能、和谐、融合转化
A81(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研究)
2006-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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