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707.2011.11.01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动态教学探索
动态教学坚持“以学生为本”,从学生情况出发确定教学切入点,相应扩展和缩略教学内容,调整教学节奏和教学进度,具体实现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对课程的学习欲望.动态教学要求结合历史事件和人物事迹等编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增强教材内容的丰富性和生动性;以问题和案例形式设计教学体系,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增强教育实效性;以培养合格的普通中国人为教育目标,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教育实效性、动态教学、以学生为本、教师主导作用、教育目标
G641(高等教育)
黑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一般项目”动态教学理念在高校公共课教学过程中的应用研究”黑教高处函”2010”;”参与式教学方法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应用研究”黑教高处函”2009”;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大学生素质教育体系的研究与构建”10544091
2012-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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