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每年200万元重奖教育功臣
岐山县近日制定出台了《岐山县教育教学工作综合奖励办法》,从2014年起,由县财政每年列支20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岐山县人民政府教育教学奖励基金”,重奖教育功臣,助推教育事业发展。<br> 近年来,岐山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岐山县中小学名师工程实施方案》等制度,并坚持每年评选10名优秀中小学校长和40名优秀班主任,每两年评选20名“岐山名师”。同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落实常规管理,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高效课堂,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攀升。据岐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人介绍,本《奖励办法》主要设立先进单位奖、先进个人奖、高考质量奖和优质教育校(园)创建奖,获得优秀校长、岐山名师的先进个人将每人获得5000元奖励,创建为省级教育强镇和省级示范的高中学校或幼儿园,将一次性奖励10万元。县上将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奖励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全力创建省级教育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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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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