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493.2007.06.067
改进的长期医嘱执行单在我院应用的体会
@@ 随着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配套文件<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其中第3章第29条规定长期医嘱必须有执行时间和护士签名.但是规范中尚无统一、具体的长期医嘱执行单的格式.山西省<病历书写规范>第8章第2节推荐使用的两种长期医嘱执行单,在使用中发现一些缺陷.经过调查全院各科长期医嘱用药情况,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进,应用2年多,临床反映良好.现报告如下.
医嘱执行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书写规范、现报告如下、基本规范、中医药、卫生部、山西省、管理局、应用、文件、缺陷、签名、配套、临床、基础、护士、国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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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临床医学)
2007-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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