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环境、分析师跟进与盈余管理
本文以2004年至2010年分析师跟进并出具盈余预测研究报告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作为外部公司治理机制的分析师跟进和法律环境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抑制作用.研究发现,分析师跟进与法律环境对于上市公司的正向盈余管理行为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但对上市公司的负向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并不显著.在上市公司所处地区的投资者保护法律环境较弱的情况下,分析师跟进发挥了更强的外部监督作用,表现为分析师跟进与上市公司正向盈余管理程度的负相关性更强.在控制了分析师跟进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内生性问题后,上述结论仍然成立.本文的研究,为从分析师跟进和法律环境两个维度理解上市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对盈余管理的制约作用提供了实证证据.
分析师跟进、法律环境、盈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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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5.5(企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证券分析师托市行为、投资者反应与上市公司融资策略"71262005;江西财经大学校级青年课题"上市公司治理溢价存在性检验及形成机制研究"和"独立学院学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与学习策略的关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013-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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