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股东制衡的有效性——基于会计报表披露的视角
利用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2001~2007年的资料,研究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股东制衡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披露过程中的有效性。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三者在报表披露过程中是有效的,独立董事规模和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有助于降低财务会计报告被出示“非标”意见的可能性,并能促使报表更及时地披露,而股东制衡作用越大,财务会计报告被出示“非标”意见的可能性就越大,报表披露的及时性也越差。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股东制衡、报表披露
F23(会计)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1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