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持股与财务重述——基于中国资本市场的经验证据
以2004~2007年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从财务重述的视角透视了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状况,从中发现了机构投资者与公司信息披露之间存在的相互影响关系.在控制了内生性影响后发现,我国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实产生了积极作用.进一步的研究结果表明,不同类型及不同持股比例的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作用有所差异,证券投资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QFⅡ对于减少上市公司的财务重述起到了较为积极的作用,但在我国法律监管尚不完善的环境下,持有较多股权的机构投资者更容易利用私有信息牟取利益,从而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产生负面影响.
机构投资者、财务重述、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新兴市场
32
F276.6(企业经济)
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IAPHD
2010-09-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