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公约视角下我国对"一带一路"非居民财产收益课税问题研究
截至2020年6月19日我国已对外签署107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未生效5份.此外,我国于2017年加入《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并将101份上述协定列入被覆盖税收协定,其中涵盖"一带一路"国家及协定共56份,尚有8个沿线国家未与之达成相关协议.多边公约视角下探究解决我国对"一带一路"非居民财产收益课税问题,有助于通过解读公约具体规则帮助提升对多边工具的适用性认识,并且助力解决我国对沿线非居民财产收益课税及双重(不)征税问题,减少税基流失,深化与促进沿线各国经贸互动及人员往来.此外,或将助益于国内法的相关修订适时与国际接轨,并进一步巩固税基.
一带一路;财产收益;多边公约;BEPS行动计划
F810.42;D996.3(财政、国家财政)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重点委托课题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税收争议解决制度的改革与创新研究项目
2021-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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