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性监管与“放管服”改革下的税收风险管理
分类施策作为管理常识在税收风险管理中一直有所体现,新时代下税收风险管理需要成熟和体系化的理论供给.在税收风险管理领域吸纳回应性监管理论,有助于税务机关更好地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各项要求.借鉴域外回应性监管的理论和实践,应当进一步优化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的分类标准、依赖手段和价值导向,由此形成“回应式”税收风险管理与“放管服”改革在理念和手段上的有机契合.与之对应的征管实践应注意技术知识和人际能力培训并重,各科室协同建立“企业电子信息档案”,多渠道夯实基础数据质量.
回应性监管、税收风险管理、纳税遵从、“放管服”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1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公司控制权强化机制视域下的外部投资者保护研究”项目编号:19JHQ073
2020-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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