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财政制度视域下我国退税制度之检讨与法治化改造
我国退税制度是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但我国退税制度唯纳税人申请即可退税,不对纳税人做过错审查,亦无问责机制,无异于为纳税人开通退税“绿色通道”.不问是非的退税制度存在单向保护退税申请人的弊端,忽略了对国库利益以及其他守法纳税人的保护,加之缺乏对纳税人可非难性的定性与问责,定位欠妥,有失公平.鉴于此,为达到实质税收正义,应当转换退税制度的理念定位,增设过错审查机制,赋予税务机关实质审查权,审查纳税人的过错,并补足法律责任机制,使退税制度从形式到实质均秉持税收正义理念,成为“明辨是非”的法律制度.
虚增收入、退税制度、纳税人主义、过错审查、责任机制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20-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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