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管税”背景下纳税人信息匿名化的法律标准探讨
大数据时代,“数据管税”是实现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化治理的重要内容,其无疑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税务机关在采集、分析、利用和共享纳税人的税务信息时,必须始终兼顾保障数据开放和纳税人隐私保护的异质法益.目前,对纳税人信息的匿名化处理,可回应税收法定原则、平衡征纳利益、管控数据风险的需要,但相关法律标准则备受争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尽快设置合宜的纳税人信息匿名化法律标准,以纳税人权利保障、税收法定和狭义比例原则予以理论指导.法律标准的制度设置,应考虑纳税人匿名化所面对的具体税务情境,继而开启目标导向的规制范式转换;导入“情境性”匿名化的配套法律标准,充分降低纳税人信息再识别风险;设置税务机关防止再识别的额外义务,构建纳税人信息匿名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数字政府、纳税人信息、异质法益、匿名化处理、情境性匿名、税收法定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重庆市科研创新项目“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激励问题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场景导向下网络交易个人信息保护的理念重构与制度设计”;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减税降费:企业所得税法的回应研究”;央地共建西南政法大学中国财税法治研究院项目
2020-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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