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代税收制度建设中的直接税改革
现代税收制度是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要通过税收制度的设置明确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明确国家与分散的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协调关系.而直接税改革是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国税制长期以来以间接税为主体,直接税所占比重较小,税制结构的不合理阻碍了税收治理现代化的步伐.推进直接税改革,提高直接税比重,要跳出对直接税范围的讨论,将其置于现代税收制度的框架中进行思考,着眼于税种性质的调整以及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制的完善.需要从功能搭配和税种性质的角度处理好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关系;处理好直接税内部各税种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直接税比重提高与应对财税风险、提高税收治理能力之间的关系.
现代税收制度、直接税、税收治理、税制改革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税制竞争力评价与我国竞争性税制构建研究"17BJY179
2019-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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