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选择与优化 ——以公共产品理论为视角
居家养老服务在地方实践上主要有政府包办、行政运作;政府主办、协同运作;政府协办、专业运作三种模式.基于公共产品理论,模式三能够供给多元的服务类型,满足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需要,更能够有效刺激居家养老服务产业的形成,与国家为居家养老服务所设定的目标和要求相一致,是当前相对较优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但其并非完美无缺,仍然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需要从精准定位居家养老的内涵与范围、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质量、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加以改进,以适应广大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居家养老、地方模式、公共产品
F832(金融、银行)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吉林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法律问题研究"2019C53;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项目"大数据背景下的新型教学模式研究——以《税务管理》课程为例"GH180309;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软科学项目"吉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法律问题研究"20180418144FG;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项目"吉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的法律规制"JJKH20180481SK
2019-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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