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金融创新中的税法适用及完善
互联网金融在金融业态和服务方式上的创新,凸显了金融自由化与税法安定性、金融市场流动性与税收负担之间的矛盾冲突.互联网金融在税收实务中面临着流转税占比偏高的税制结构、互联网金融产业的经济性重复征税及税收征管手段滞后等挑战.优化我国互联网金融税收体系应确立税收法定、量能课税及税收效率等税法原则的基础性地位,既要实现互联网金融税收的法治化和现代化,又要确保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的税负公平,从而落实税法适用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规范与引导作用.
互联网金融、税制结构、税收负担、量能课税、税收效率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与监管法制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16BFX098
2017-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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