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务行政救济制度的完善建议——兼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关规则
我国税务行政救济制度在对纳税人诉权的保护、举证责任、调解与和解、税务行政复议机构和税务行政诉讼审理机构设置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客观上阻碍了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十三五”期间,结合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即将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借鉴先进国家的立法经验完善相关制度,有利于及时有效地保障和救济纳税人受到侵害的权利,以贯彻落实税法中的纳税人保护理念.
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纳税人权利、权利救济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税务诉讼证明责任规则研究”16XJC820001
2017-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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