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339.2013.05.012
我国上市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有效性研究
部分上市公司在重大事件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及时性方面存在问题,导致了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有效性低,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不利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延迟被动披露重大事件、内幕交易利益驱动、违规成本小、执法力度不够等是造成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有效性低的重要原因.为此,应采取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法规体系与监督体系、建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级管理制度、建立上市公司重大事件信息分类管理制度、加大对内幕交易行为的打击力度等政策措施加以治理.
上市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有效性、法规体系、监督体系
F830.91(金融、银行)
2013-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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