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制协同与路径选择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已经扩大到8省3市,并有望继续快速推进.改革涉及到我国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的重大调整,并影响现有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体制的整体格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不宜单兵突进,应与其它税制改革措施协同进行,以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增值税收入分享体制以及重建地方税体系的主体税种为前提,在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调整的框架内有序进行.
税制改革、增值税、营业税、货物劳务税制、主体税种、分享体制、税收返还
F810.424(财政、国家财政)
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BJL037
2013-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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