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产税税制优化研究:基于公平与财政收入视角
我国现行房产税在纳税人、征税范围、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纳税申报与税收征管等方面都存在不利于增进社会公平、组织财政收入的问题。房产税税制优化应在促进公平与组织财政收入目标下扩大征收范围与对象,以评估价值为计税依据,实行幅度税率,鼓励自主申报。其中,实现税务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信息共享、建立与完善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是关键。
房产税、税制优化、公平、财政收入
F810.424(财政、国家财政)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与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10BGL093;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并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105275990
2012-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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