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专制与116世纪中英税收法律文化
16世纪的中英两国,表面上看,都是君主专制的封建王朝,但社会性质却有着很大的不同。由此造就了两种不同的税收法律文化:一个是有限专制,分权制衡的法治精神孕育成长;一个是绝对专制,集权体制下奉行人治的税收制度。这两种税收法律文化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对两国走上不同的社会发展道路和两国间近代以来税收文化的发展落差,有着一定的作用。
中国、英国、税收法律文化、封建、专制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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