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有余而补不足——从老子的哲学观论社会财富分配机制
老子认为“损有余而补不足”是一种自然法则;“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学的最终归宿。人类社会要和谐,就必须在社会财富分配上遵循“损有余而补不足”这一自然法则,不要使社会出现“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两极分化状态,以免付出沉重的代价。以老子的哲学观审视现实的社会财富分配,一个良性的社会财富分配机制应当是以市场经济手段为基础,以国家福利手段为保障,以社会慈善手段为补充。在这种机制的作用下,社会财富分配两极分化的张力得到有效的消减,社会各阶层对财富的占有达到相对均衡,从而使社会的和谐状态得以持久的保持。
老子哲学、财富分配、社会和谐
F014.4(经济学基本问题)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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