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所得课税规则的构建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股指期货所得课税规则的构建

引用
股指期货交易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为基础资产的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中双方当事人取得的收益和支付的费用将改变交易双方当事人的消费能力和投资水平,从而产生相应的税收后果,应当认定为应税所得.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是以风险管理权为标的的买卖合约,其收益应当认定为"财产转让所得".但由于当前财产转让所得的概念尚不能涵盖"风险管理权"这一新型财产性权利的转让收益,应有必要构建新的课税规则以确定不同交易目的的股指期货交易的纳税义务及其课税时点等问题.

股指期货交易、所得税、套期保值与投机

F810.424(财政、国家财政)

2011-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2-8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税务与经济

1004-9339

22-1210/F

2011,(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