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募基金合法化之路
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中国私募基金在"地下"迅速地膨胀,因为未能取得合法地位,政府亦无力监管,导致在私募基金运作中存在大量问题.为促进我国投资基金业健康发展,在借鉴国外私募基金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我国立法机关应尽快进行私募基金相关立法,并对相关法律予以修订,以便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做到合法合理、有法可依.
私募基金、保底约定、监管立法
DF4(经济法、财政法)
2011-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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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保底约定、监管立法
DF4(经济法、财政法)
2011-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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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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